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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內容及報名

教學法課程 (TM)

 

課程目的:

  1. 透過此課程學員可以學習到基本教學理論;
  2. 通過課堂的教授及實習,實踐教授、評估和表達技巧等教學理論;
  3. 此課程為裝備學員擔任香港紅十字會急救訓練課程或其他輔助醫護訓練課程的義務導師。

 

報讀資格:

  1. 持有香港紅十字會急救進階證書之人士,以發出日期起計算,不能超過30個月;及
  2. 申請人必須獲:
    (a)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考獲第2級或同等 (1) (2)或;
         (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考獲第2級 (3)/E級(2),或;
    (b)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2級 (3) ,或;
    (c) 具(a)或(b)同等或以上成績/學歷,或;
    (d) 經香港紅十字會培訓中心急救顧問小組主席批准豁免學歷要求之人士;及
  3. 通過急救顧問小組之面試。

備註:

(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入學面試安排:

日期: 1/2/2024 (星期四)

時間: 18:00 - 21:30 (確實時間將以電郵通知)

地點: 香港紅十字會總部香港西九龍海庭道19號五樓義工發展及活動中心

 

課程安排:

上課日期: 20/2/2024 (星期二)、23/2/2024 (星期五)、27/2/2024 (星期二)、

                   1/3/2024 (星期五)、4/3/2024 (星期一)、19/3/2024 (星期二)、

      21/3/2024 (星期四)、26/3/2024 (星期二)

考試日期:12,14/3/2024 (中期考試:星期二及四) 及 28/3/2024 (教學考試:星期四)

時間: 19:00 - 22:00

地點: 香港紅十字會總部香港西九龍海庭道19號 一樓及四樓課室

出席率: 學員上課之出席率必須達80%或以上方符合教學考試資格;若學員遲到、

     早退及離開課室超過15分鐘,一概當作缺席論(包括考試當日)。

 

講授語言: 廣東話 (輔以英語)

 

導師組合:

  • 包括急救訓練組職員、核心講師、資深急救講師、國際急救師資培訓師等

 

 

費用:

申請費: 每位港幣50元 (面試成功與否都不設退款)
課程學費(1)

每位港幣3,000元 (非香港紅十字會會員)

每位港幣2,700元 (香港紅十字會會員)

註册費(2) 每位港幣50元(將被委任為準急救講師)

備註:

(1) 待通過入學面試及被成功取錄後,才需繳交課程學費;

(2) 通過見習急救導師面試後,申請註冊時才需繳交註册費(所繳費用恕不退還)

 

報名手續 
填妥訓練課程申請表,連同申請費用 (請以劃線支票支付,抬頭:香港紅十字會 ) 及有關學歷 / 資歷 / 有效香港紅十字會會員證 / 急救進階課程證書之影印本,
24/1/2024 前(以郵截日期計)寄交到『香港紅十字會總部香港西九龍海庭道 19 號四樓西九龍總部辦事處』。(報名表可於下載區下載 - 教學法課程報名表)
 

訓練用品: (不包括在學費內)

訓練用品 學員價

急救手冊

港幣88元

急救證書課程繃帶包 (包括:敷料1塊、2吋及3吋彈性繃帶各1卷、三角巾4條及用後即棄手套1對)

港幣70元

急救套裝 (包括:急救手冊、《基礎急救技巧》視頻、急救證書課程繃帶包)

港幣180元

 

評核要求

評核分為兩部份:課堂表現(20%)及教學考試(80%),總分100分。

課堂表現 (20%)

  • 評核項目包括:守時、態度及儀容、參與性、課堂間表現與教學表現

教學考試 (80%)

  • 教學考試於第十一節舉行按比例佔百分之八十
  • 於中期考試模擬課堂中教授二十分鐘指定課題 (包括理論教授和技術示範),由急救顧問小組主席委任之主考員負責評核考生表現

備註:  

  1. 出席率為80%以上,方可參加教學考試及必須通過教學考試,才視為完成教學法課程。
  2. 學員遲到、早退及離開課室超過15分鐘,一概當作缺席論(包括考試當日)。
  3. 學員若未能出席教學考試,將不會另行安排。

 

頒發證書
完成整個教學法課程並取得合格成績之人士,可獲取香港紅十字會簽發教學法課程證書。

持有香港紅十字會教學法課程及有效香港紅十字會急救證書之人士,可申請註册成為香港紅十字會急救講師,凡通過註册面試者將被委任為見習急救講師。

備註:所有見習急救講師必須於首年內進行一班急救證書課程(30小時)觀察課及義務教授一班急救證書課程(30小時)作視學不少於五堂,內容必須為:第一堂、心肺復蘇法、出血急救處理、骨折急救處理及最後一堂(即第十堂),由部門委任之資深急救講師於課程中觀察各準急救講師之表現,若以上兩項均表現滿意,將被安排觀察一次急救證書考試及義務主考一次急救證書考試作視學,表現滿意者有機會正式獲取香港紅十字會急救講師證書 (有效期三年) 成為香港紅十字會急救講師。

 

#註: 本會保留更改以上各項開課條件及取錄學員之權利